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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推荐2019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体育教育训练一系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太阳成集团推荐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体育教育训练一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成立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彭健  吴谢玲

成员:李军  罗  勇  王世伟  阚兴赤  刘连红  周 阳  王光凤

2、      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为全校同专业年级前四分之一。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本专业文章员工,体育类专业在体育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按专业排名原则上为全年级前二分之一。必修、限制性选修课程无因考试不及格而补考,任意选修课程无因补考不及格而重修。

4、体育类专业员工须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三级;

5、运动训练专业员工须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体育教育专业员工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水平。

三、特殊条件规定

1、在同等条件下,达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格线可优先获得推免资格。

2、具有特殊学术和技术专长与突出培养潜质员工(以下简称“特长生”),包括有较高的科研或专业技术水平,取得一定的科研或专业技术成果或在创新创业实践、各类专业竞赛中有突出表现、取得优异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排名为全年级前二分之一者,经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院系审(考)核通过,可不受综合排名和专业推荐数额限制,由学校统一审核遴选,有关申请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员工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复学员工,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四、加分条件规定

具体加分情况根据《太阳成集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加分标准进行加分:

(1)      科研能力

1、作为第一或独立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文章,每篇4分;

2、作为第一或独立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文章,每篇1分(不超过两篇);

3、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老员工科创(或者双创)项目通过验收1.5分;

4、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科创(或者双创)项目0.5分

注:3.4项不可重复计分。

(2)      专业能力竞赛获奖情况

1、非体育竞赛

(1)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在省市(直辖市)级比赛中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2、体育竞赛

(1)在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2)在省市(直辖市)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1分;

(三)社会工作

1、担任员工干部,参与班级、年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表现良好0.5分;

2、获校级优秀员工干部、团干部、三好员工、优秀团员称号者一次1分(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获省市优秀员工干部、三好员工称号一次加2分(可累计加分);

3、在校期间服兵役员工,一次性加3分。               

所有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推荐名额

按学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人数比例分配至各院系。鉴于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员工分属不同院系,按同专业统一排序结果分配名额。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5日前,成立一系推免工作小组,安排一系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

2、9月5日上午,各学管办根据《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对最后综合评分进行排序,确定入围名单。下午,系推荐工作小组召开《体育教育训练一系2019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会》,由推荐小组对入围员工的申请资料、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向教务处、学工作提交申报材料。并确定面试小组专家成员及面试工作安排。

4、9月7日中午10点,专家小组对拟推荐员工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李军(组长)、王世伟(秘书)、罗勇、黄绵成、田虹。

5、9月7日下午,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将推荐名单员工综合评价成绩(特殊推荐理由)在本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体育教育训练一系

2018年9月2日

 

 

附件:体育教育训练一系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指  标

标               准

得分

备 注

学习成绩

(成绩单附后)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  课程科目数

 

 

 

 

科研能力

(复印件附后)

 

1、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学术文章,每篇6

 

 

2、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术文章,每篇3

 

3、在院级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2

 

4、在院级论文比赛中获奖二等奖1﹒5

 

5、在院级论文比赛中获奖三等奖1

 

注:同一论文发表与获奖,可重复计分 

 

6、作为负责人承担老员工科创(或者双创)项目通过验收3

 

7、作为负责人承担院级以上老员工科创(或者双创)项目2

 

注:67项不可重复计分

 

获奖情况

(复印件附后)

非体育竞赛

1、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一等奖6

 

 

 

 

 

 

 

2、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二等奖4

 

3、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三等奖2

 

4、在全国性比赛中获优秀奖1

 

5、在省市级比赛中获一等奖3

 

6、在省市级比赛中获二等奖2

 

7、在省市级比赛中获三等奖1

 

8、在省市级比赛中获优秀奖0.5

 

注: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层次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

 

体育竞赛

1、在全国性比赛中获第一名6

 

 

2、在全国性比赛中获第二名4

 

3、在全国性比赛中获第三名2

 

4、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前八名1

 

注:全国性比赛指全国老员工运动会、中国老员工体协举办的年度单项比赛、全国体育院校比赛等比赛。

 

社会工作

(复印件附后)

1、担任班、团支委满一年者,0﹒5

 

1-4条不累计加分;第56条可累计加分

2、担任班长、团支书满一年者,1

 

3、担任系团总支、员工会各部部长职务满一年者,1﹒5

 

4、担任系团总支副书记,员工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员工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满一年者,2

 

5、获院级优秀员工干部、团干部、三好员工、优秀团员称号一次,3分;获省市优秀员工干部、三好员工称号一次,5

 

6、参加各类志愿活动获院级以上表彰奖励一次加1分 

 

7、在校期间服兵役员工,一次性加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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